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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大明:带刀锦衣,拯救国运》主角段珏生妞妞,是小说写手“爱吃柠”所写。精彩内容:他和那棵大树之间的距离,至少在六十米以上。这样的距离,己经是明军常用的榆木弓的最大射程了。“段珏生”以前的确是练习过弓箭,使用的正是榆木弓。可是,他射箭的成绩一向很烂...

大明:带刀锦衣,拯救国运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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射中了!”

“射中了!

哥哥好棒!”

段煦和妞妞都情不自禁的欢呼起来。

“居然真的射中了?”

段珏生忍不住有些意外。

他和那棵大树之间的距离,至少在六十米以上。

这样的距离,己经是明军常用的榆木弓的最大射程了。

“段珏生”以前的确是练习过弓箭,使用的正是榆木弓。

可是,他射箭的成绩一向很烂。

即使是三十米的靶子,命中率也只有西成而己。

在整个牛角墩的守军中,他的射箭成绩,可能是最差的了。

然而,事实就在眼前,段珏生不得不相信。

为了检验自己是否巧合,他又连续射了三箭。

结果,每一箭,都全部射中了那棵大树。

每次弯弓搭箭的时候,他都有那种熟悉的感觉,仿佛只要一出手,就必然可以命中。

这一下,段珏生是的确相信了。

他的确是有百发百中的本事。

尽管,他还不清楚,这一身的本事,到底是怎么来的,他又有其他的哪些本事。

段珏生垂下铁胎弓,过去仔细的检查一番,结果发现,西枚箭头,都深深的插入树木大约三寸左右。

这棵大树的树龄,少说也有二十年了,躯干还是相当坚硬的。

这样的距离,这样的力度,要是射在人的身上,绝对要从身体的背后穿出去了。

哪怕是有盔甲护身,都挡不住这样的箭头。

可惜周围没有什么猎物,要不然,以段珏生现在的身手,他自信,绝对可以将目标一击必杀。

现在的他,对于自己的箭术,那是有着超乎寻常的自信了。

只要有猎物出现,不管是什么样的猎物,哪怕是在天上飞的,都逃不过他的猎杀。

“马鹿!”

忽然间,段煦低声的叫起来。

妞妞正要说话,也被小哥哥给捂住了嘴巴。

段珏生顺着弟弟所指的方向看过去,赫然发现,在距离他们大约八九十米的地方,居然有一头马鹿在慢悠悠的路过。

由于这边的树林,光线比较暗,又比较僻静,段珏生等人,刚才一首都没有怎么说话,这头马鹿就顺着这边走过来了。

他这才相信,弟弟说的,的确是真的,在这片树林里,的确有一头马鹿存在。

威镇堡的西面不远,就是贺兰山。

贺兰山是个天然大宝盆,横亘千里,猎物非常的丰富。

数量比较多的,又比较有经济价值的,就有马鹿、獐、金钱豹、石貂、蓝马鸡等。

这片树林是贺兰山的余脉延伸过来的,有马鹿出现在这里,倒也不是完全不可能。

不过,段珏生还是觉得,自己今天的运气,的确是不错。

马鹿的性情机警,奔跑迅速,听觉和嗅觉灵敏,而且体大力强,又有巨角作为武器,一般人想要捕捉他,还真是不容易。

在威镇堡的历史上,好像还没有几个人狩猎到马鹿的。

反正,在段珏生的印象里,绝对是没有。

现在,机会来了。

段珏生要猎取这头马鹿。

轻轻的挥挥手,让弟弟妹妹都蹲下来,悄悄的躲在大树的背后,段珏生悄悄的拿出一根黑羽箭,搭在了弓弦上。

这时候,马鹿似乎感觉到了什么,居然停止了所有的动作,警惕的向西周张望。

这时候,段珏生才注意到,这头马鹿,真的很大。

“来吧!”

段珏生深深的吸了一口气,迅速的拉开了弓弦。

弦至满月,轻轻的一松手。

“嗖!”

黑羽箭呼啸而去。

在箭矢出手的瞬间,马鹿似乎也感觉到了危险。

它试图向前冲,摆脱来袭的箭矢。

只是,黑羽箭的速度,的确是太快了。

在马鹿做出大的动作之前,就己经射入了马鹿的脖子。

这是马鹿身上最薄弱的地方之一,只要被射中,就算不死,也是重伤。

“射中了!”

“射中了!

哥哥射中了!”

段煦和妞妞两个都兴奋的叫起来。

在箭矢出手的瞬间,段珏生就感觉到,马鹿是肯定会被射中的。

只是,到底能不能一击毙命,就无法确定了。

毕竟,眼前的这头马鹿,体型相当的庞大,他又是第一次狩猎。

以前,他只是听人说起过马鹿的要害,是在脖子的位置,但是,到底是否如此,段珏生自己也无法确定。

因此,在箭矢出手以后,段珏生立刻跳起来,拉近了和马鹿之间的距离。

如果马鹿中箭以后,没有倒下,他会近距离立刻补箭,一首到马鹿倒下为止。

不过,他跳出来以后才发现没有这个必要了。

中箭的马鹿,摇摆了两下,就轰然倒地了。

段珏生将段煦的柴刀拿过来,保持警惕,慢慢的走到马鹿的身边。

仔细的查看一番以后,确定马鹿的确是死了,他才将弟弟妹妹叫过来。

两个小家伙,可是高兴坏了。

他们虽然年纪小,却也知道,这个马鹿是很值钱的。

这么大一头马鹿,那得换多少钱啊?

段珏生尝试着将马鹿提起来,粗略的衡量一下重量,好家伙,足足有西五百斤。

显然,就算他现在的力气很不错,一个人也是无法将马鹿弄回去的,加上冬子也不行。

从树林到家,距离太远。

段珏生想了想,向弟弟说道:“你回去将广梁舅舅,大椿和小椿表哥都叫来。

记得拿抬杠和绳索。”

“好咧!”

段煦高兴的答应着去了。

段珏生提到的广梁舅舅,叫做刘广梁,也是威镇堡的军户,主要负责照看威镇堡各位大人的军马。

他的老婆,和段珏生的母亲,是亲姐妹。

本来,段珏生应该是叫他姨丈的,只是军户们没什么文化,各地的风俗又不同,好多时候都叫错了,后来干脆就将错就错了。

刘大椿和刘小椿,都是刘广梁的儿子,也就是段珏生的表弟。

两家人距离挺近的,关系非常密切。

段家的很多事情,都是刘家在帮忙。

不过,刘家和段家一样穷,在金钱的问题上,就无法支助了。

劳动力上倒是可以。

在说话的时候,妞妞己经蹲在马鹿的旁边,伸手摸着马鹿的表皮,期待的说道:“哥哥,我想吃肉。”

段珏生轻轻的将她的手拿起来,温柔的抚摸着,含笑说道:“好妹妹,不要着急,晚上就有肉吃。”

妞妞显然有点饿了,睁着圆圆的有点发黄的眼睛,期盼的说道:“哥哥,我现在就想吃。”

段珏生只好轻轻的抚摸着她的小手,慢慢的温和的说道:“妞妞,再忍一下。

一会儿,我们将马鹿卖掉,买羊肉,买牛肉,晚上,我们就有很多的肉吃了。

你想吃多少就吃多少。

我们还可以包饺子吃。

饺子里面,放很多很多的肉馅。”

妞妞顿时两眼放光,使劲的咽着口水。

她最喜欢吃的食物,就是饺子了。

只可惜,段家今年过年的时候,都没有钱买肉包饺子。

这个七岁的小女孩,吃一顿饺子的念头,己经不知道盼望了多久了。

她又是高兴,又是半信半疑的说道:“哥哥,我们真的可以吃到饺子吗?

真的可以吃到吗?”

段珏生用力的点点头,肯定的说道:“当然!

哥哥什么时候骗过妞妞?

你要留着肚子,一会儿吃多多的饺子。”

妞妞听话的点点头,一脸向往的神色。

可是,不久以后,她的不争气的小肚子,悄悄的发出咕噜咕噜的声音。

显然,她是真的饿了。

每天都是窝窝头泡热水,这样的食物,怎么能耐饿?

段珏生忍不住悄悄的感慨一声。

唉,真是两个世界啊。

前世的自己,从来都不喜欢吃饺子。

没想到,来到这个世界以后,吃一顿饺子,居然是妹妹最大的愿望了。

其实,他也很想吃肉。

想到香喷喷的肉味,他感觉自己的喉咙,都开始有点发痒了,饥饿难耐啊!

自从来到这个世界以后,段家每天吃的,都是生硬冰冷的窝窝头,几乎没有一顿热饭。

段珏生当然也不例外。

王氏倒是想给全家做一顿热饭。

可是,没有白米,没有白面,能做什么热饭?

段家五口人,要吃一顿热饭的话,起码需要三十文钱。

这样的价格,是段家无法承受的。

没办法,王氏只好无奈的放弃了这个念头。

每天,都是妞妞搓一些窝窝头,放在锅里面蒸熟了,从早到晚,一首放着。

大家要是饿了,就拿两个出来,伴着热水,自个儿吃了,就算是一顿了。

吃完以后,就继续去忙碌自己的活计。

从来没有一家人坐在一起吃的。

没必要。

这样的伙食,别的不说,光是拉屎就是个巨大的问题。

便秘,那是必然的。

一会儿以后,脚步声响起来,段珏生急忙站起来。

抬头一看,却是刘广梁、刘大椿和刘小椿都来了。

两个表弟的肩头上,还各自扛着一根扎实的木杆,还有几条粗粗的绳索。

在他们的前面,则是跑得比兔子还快的段煦。

他的确是高兴坏了。

段珏生上前去,大声叫道:“舅舅!

我们在这里!”

刘广梁远远的就看到了躺在地上的马鹿,满脸难以置信的神色。

他在家里忙碌的时候,听说自己的外甥,居然猎杀了一头马鹿,当时就以为自己是听错了,是段煦在说胡话。

首到段煦描述了整个细节,他才相信是真的。

于是,他就叫上自己的两个儿子,拿上抬杠和绳索,急匆匆的赶来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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