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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小月李辰是奇幻玄幻《规天》中的主要人物,梗概:有妇女在看到王小月变得更加漂亮后,有些酸溜溜的说着。“小月,你没事了?”一个中年农妇满脸激动得冲上去抱住了王小月,并对着她关切的说道。她的眉眼间与王小月有着几分相像。只是脸上却有些一道丑陋的伤疤...

规天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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师爷在拿到丹药后,连忙来到王小月身旁,给她喂下丹药。

王小月吞下丹药后,没到一盏茶的功夫,身上就开始有了变化。

首先她的身体开始冒出了一缕缕黑烟,皮肤变得白嫩起来了,然后她的眼神开始变得清澈,脸色也慢慢红润起来了。

随着黑烟的散去,王小月整个人看上去精神极了,完全没有一开始的那副呆傻样了。

“我靠,真不愧是仙人的丹药啊,就这么一颗下去,一个快死的人就这么活了。

有人因为太过惊讶,忍不住地大声道。

“不只这样,你看她现在那脸色,还有皮肤都变得更好了,真是因祸得福啊。

有妇女在看到王小月变得更加漂亮后,有些酸溜溜的说着。

“小月,你没事了?”

一个中年农妇满脸激动得冲上去抱住了王小月,并对着她关切的说道。

她的眉眼间与王小月有着几分相像。

只是脸上却有些一道丑陋的伤疤。

“娘,我没事。

就是不知道现在到底是怎么回事,我怎么一下子就到了公堂上来了?”

王小月满脸疑惑的问向自己母亲。

“王小月,你还记得我吗?”

张忍主动开口询问王小月。

王小月听到后,转身面对张忍,她的神情有些复杂,在盯着对方良久后,才缓缓开口道:“张少爷,不知道你找我有什么事吗?”

“还有那笔钱,我会尽快还给你的。”

张忍在青木县里,做着各种买卖,其中就有借钱一项,但他借出的钱并不是高利贷。

甚至,利息可以用极低来形容,并且他还主动借钱给,缺钱、但无抵押物的农户和小商户。

“钱的事不急,我只是想问问你,还记不记得他了,还有那天发生的事?”

张忍满脸笑容的对着王小月道,并用手指指了指趴在地上的李辰。

王小月蹲下身来,开始仔细辨认着李辰,她的脸色从平静到疑惑,又从疑惑转变成了深深的恐惧。

忽然,王小月整个人首接瘫倒在地,她满脸恐惧的看着趴在地上的李辰,浑身瑟瑟发抖,嘴上不停得说着“不要求求你“放过我”一类的话。

张忍看到这里后,急忙过去将王小月扶起,带她远离了趴在地上的李辰,王母也来到王小月身边,出言安慰起自己的女儿。

“王小月,你可认得这人是谁?”

县令在看到这情况后,心中己经有了答案,但还是出口询问道。

“大人,是…李辰…,是小人…的邻居,我们俩家自幼交好,我和他…关系…也是很好的。”

王小月身体还有些发抖,她的眼睛害怕得完全不敢睁开,好像有什么恐怖的东西在旁边似的。

在听到县令询问后,她只好小心翼翼得回复着县令,在说到李辰时,她的声音有些颤抖。

“那天的事,你还记得吗?

给本官详细说明那天的案发经过。”

县令对着王小月命令道,他的语气十分坚决。

“记得,那天李辰十分热情邀请我去他家玩,我到了后,发现李叔、李嫂并不在家中,便想离开了。”

“没想到,李辰他突然把我拽进屋里,用力扑到我身上,对着我的身体是又啃又摸的,我当时害怕极了,只能不停得大喊着救命。”

“没想到,李辰在看到我大喊着救命,面色十分慌乱,首接就把我给打晕了。”

“等我醒来后,就只看到他满身是血的站在我面前,在他旁边还有李叔、李嫂的尸体,我当场就被吓得大叫起来。”

“李辰在听到我的叫喊声后,就满脸凶色的掐着我的脖子,要掐死我。”

“我当时难受极了,然后我就什么都不知道了。”

“当时,我刚巧路过这里,听见了叫喊声,就来到了李辰家中,出手制止了当时正在行凶的李辰,救下了己经晕过去的王姑娘。”

“然后,我就把李辰给捆起来了,没过多久,就有听到动静的邻居赶来,报了官府。”

张忍接着王小月的话补充道。

县令在听到这里后,神色一正,满脸厌恶得看向如今己经不人不鬼的李辰,冷冰冰得出言宣判道:“罪犯李辰,色心大发,企图侮辱少女王小月,后被他父母发现。”

“但罪犯李辰,不知悔改,竟残忍的杀害了自己的生身父母。

为了防止罪行暴露,他又想杀掉少女王小月,幸亏,被路过的张忍所发现,制止了他的恶行。”

“罪犯李辰恶行滔天,天理不容,本官依大乾皇朝律法对他处以如下判决:三日后,正午时分于菜市口示众后,处以五马分尸之刑。”

随着县令的话语落下,师爷不断在纸上奋笔疾书,没过多久,他手中的认罪书也己经写好了。

有衙役立马拿着认罪书来到李辰面前,要求李辰在认罪书上按下手印。

李辰的内心在王小月的求饶声说出后,就己经绝望了,再也没有一丝光亮。

此刻,他在心中不停的呕吼:“为什么?

为什么你要这样对我?

“为什么要害我?”

“明明是你自己跑到我家来求救的?”

“为什么要去帮助那个恶魔?”

“张忍,王小月,我李辰在此发誓,就算下辈子为娼为奴,永为猪狗。”

“我也要在死后变成厉鬼,来找你们。”

“我要吃掉你们的肉,喝光你们的血,抽掉你们的骨头,杀光你们全家啊!”

无论李辰在心中有多少愤怒,发下多少毒誓,他也无法改变自己将要被五马分尸的事实了。

衙役们看着李辰不理会自己,首接拿着他的手指头按下了指印。

本来,按律法来说,这是不被允许的,但在场的众人中没有一人对此提出异议。

包括那站在“正大光明”牌匾下的县令大人。

以及那位在青木县中被誉为“大善人”的张忍也像是完全没看到一样。

随着府衙外,无数百姓的欢呼声,罪犯李辰只能再次被衙役拖到监牢之中。

不过这次,他再也没有了希望,只能绝望得等待着自己做为一个杀害父母、强奸少女的罪犯,迎接被五马分尸的命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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