点击阅读全文

今天安利的一篇小说叫做《伴君之行》,是以张珏刘泽为主要角色的,原创作者“麻瓜有魔法”,精彩无弹窗版本简述:抬眼望去,只见一身灰色素衣的陌生年轻女子正担忧地看着自己,对方见我并没有任何的表情,又上前走了一步,毫不犹豫地从怀里拿出一块土了吧唧的干粮塞了过来说道:“掌事嬷嬷不许任何人给你留饭,这是我偷偷藏起来的,快吃吧。”我有些迟疑,还是接过对方塞过来的干粮,这硬邦邦的东西是吃的?不过眼下还不是纠结这些的时候...

伴君之行

在线试读

是夜,外面小院有淅淅沥沥的小雨声,滴滴答答从廊檐落下,空气中若有若无的土腥气,似乎有很大风,呼呼吹了一夜,我脑子清醒地明白这不符合正常的自然现象,如果有大风,必须不会是这样淅淅沥沥的小雨,大脑时而是清醒,时而又是昏昏沉沉。

半梦半醒中,我一时也分不明自己身在何处,四周好似大雾白茫茫,从小到大所有的幸福的时刻,在我的脑海里一闪而过。

想努力起身去抓住什么,可是浑身没有力气。

直到最后一刻画面,看到我身穿硕士服,在父母,好友,老师,所有人的祝福之中走上了讲台,可是下一秒,就虚无地飘了起来。

那一刻,我无比清醒沉了下去,好想去抓住些什么,真实存在的,虚幻的,紧接着我浑身酸痛醒来,躺在土炕一样的床上,身上搭着破旧难闻的被褥。

昨夜是下过雨。

翌日,空气格外的清新,透过小轩窗,能看到院子外面低矮的花墙,廊檐之下有人匆匆走去,并无人关心,柴房的地上还躺着一个活生生的人,我大概是猜测到自己穿越重生到另外一个人身体里,不过和看曾经看过的穿越甜宠小说,古偶电视剧不太一样。

主角是因为有光环才是主角的,而我大致是要殒命于此了,这样也就罢了。想来这里,我没有了任何求生的欲望,直勾勾地盯着蛛丝勾结的房顶。

“吱呀”一声,柴房的门被小心翼翼地推开,同时伴随着一个担忧的女声,小声的呼喊道:“阿月,阿月...”

阿月,大概是这女子的名字吧。

抬眼望去,只见一身灰色素衣的陌生年轻女子正担忧地看着自己,对方见我并没有任何的表情,又上前走了一步,毫不犹豫地从怀里拿出一块土了吧唧的干粮塞了过来说道:“掌事嬷嬷不许任何人给你留饭,这是我偷偷藏起来的,快吃吧。”

我有些迟疑,还是接过对方塞过来的干粮,这硬邦邦的东西是吃的?不过眼下还不是纠结这些的时候,我需要知道的事情太多了,也就直接了当问道:“你是谁啊?”

对方眼里,闪过一丝惊慌,或者是不解,我也懒得去想了。

不过总算遇见一个正常人了,不会上来就打人,现在重要的是要弄明白自己的身份,还有对方是谁?这是哪里?什么年代?自己重生到什么鬼地方了?

“我是谁?”

“啊。”

对方有些迟疑地看着自己,然后才开始自我介绍道:“秋兰,...我是阿兰啊。”

“阿月,你不记得我了。”

现在还不知道什么情况,我自然也不会把自己重生穿越的事情,全盘告诉对方,不要说这个时代,任何一个时代的人,都不会相信有这样鬼扯的事情。

我认命地点了点头。

秋兰看着满脸诚恳的我,还有我眼神里无处安放的迷茫和无措,她再次问道:“阿月,你真的什么都不记得了吗?”

我再次点了点头。

秋兰满脸的心疼,却是欣慰:“以前的事情,不记得也好。”

于是在秋兰的介绍之下,我大概对自己现在的身份有一些了解,原主叫秋月,和秋兰两个人,差不多同时期卖进司徒将军府家奴,因为年纪相仿,加上身世同样被上,慢慢就成了无话不说的小姐妹了。

后来司徒将军以当今天子身体孱弱为由,强行留他在北幽苑养着,又派了一批家奴和守卫来照顾,实际上就是监视这里的一举一动。

因着清明过后,山里的野菜,野花都开了,原主和小姐妹,秋兰,还有其他几位小家奴,趁着午后从小院后门溜了出去,到后山挖野菜。

秋兰是因为还有掌事嬷嬷的事情要做,就先回北幽苑了。

原本是从申时等到戌时,未见秋月归来,掌声嬷嬷发了火,责怪她们这些司徒将军府上的家奴无法无天,不能管教,才派了宫人出去寻找,后才发现秋月溺在山里的小河里,捞上来后身体已经僵硬了,本来是要扔在荒郊野外的。

结果原主轻咳声后,吐了一口水,竟然进了气,才被拉回来的。

我知道原主绝对不是自杀。

手肘上有被麻绳捆绑留下的青紫色勒痕,脖子处青紫色的痕迹,分明就是有人掐死了原主,张珏猜测,应该是对方以为已经把秋月掐死了,才大胆地扔进水里。

也许就是这个间隙,自己的灵魂才穿越重生到原主的身体里的。

眼下最重要的事情,还是要先找到是谁要杀自己,张珏倒也不是非要在这个荒唐的时代活着,主要是敌人在暗,自己在明,对方在暗地里使绊子,到头来吃苦受罪的还是自己。

“要是能死,就死了,万一死不成,又是白白受罪,这些人和他们讲道理,又讲不通,现在这种情况,只能先苟着,找到机会,赶紧逃命离开。”

很快,秋月失去记忆的事情,在宫人和家奴之间传开了。

也正是因着失忆,掌事嬷嬷也没在追究家奴自戕的事情,次日,也就传了话,开了柴房的门,把人放了出来。

我也以秋月的身份在北幽苑当起家奴。

果然在那个朝代打工人的日子都不好过,尤其是家奴这种签了卖身契的底层打工人,简直是谁都敢来扇几巴掌,踢几脚。

我和秋兰是分到了刘贵妃宫里做事的,又因为是司徒将军安排过来的人,所以掌事花嬷嬷根本不让我们靠近刘贵妃周围。

大部分的工作就是洗衣服。

这样也好,我太了解这个时代了,动荡不安,朝代更迭不停,越靠近权贵,越不会有好下场。

我虽然懂的多,现代文明的任何一件物品,都能使这个时代的人大开眼界,但个人的意志,怎么能抵抗时代的洪流,做人不做出头鸟,才能开开心心活到老。

想到这里,我捶打衣服的双手,又慢了几分。

虽然天气已经转暖了,但井水还是刺骨地冰凉,开始的时候,我还能察觉到井水的凉,渐渐地我也不觉得井水冰凉了。

而遍布冻疮的双手,是新疤接旧疤。

我感觉我浑身都是臭的,太想美美地泡个热水澡了,在喝一杯全糖的奶茶,我下定了决心有机会一定逃离这里。

落后有落后的好处,随便逃离个几百里,换个名字,秋月就能变成腊月,变成秋花,变成张三,变成任何人。

眼下还是先把这些衣服洗完吧,这样我还能早点去吃晚饭。

去的晚了,只能喝凉水了。

“棒,棒,棒...”我使了大力气,把手里的棒子抡的又快又重。

完全没有注意到,身后突然出现的人。

小说《伴君之行》试读结束,继续阅读请看下面!!!

点击阅读全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