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穿越之金牌小红娘

《穿越之金牌小红娘》中的人物胡暖暖沈斯砚拥有超高的人气,收获不少粉丝。作为一部穿越重生,“三只小团团”创作的内容还是有趣的,不做作,以下是《穿越之金牌小红娘》内容概括:胡大夫刚忙完就见胡暖暖和沈斯砚从外面回来,胡暖暖走在前面,沈斯砚提着一大堆东西走在后面,一身白衣,显得儒雅又高贵,让他眼前一亮“暖暖,你们买了些什么?”胡大夫好奇地问,一边问还一边瞟着沈斯砚胡暖暖坐在椅子上,倒了一杯水往嘴里灌,逛了一下午真的又渴又累牛饮后才缓缓道:“嗯,你看,给沈斯砚买了些穿的用的”胡大夫大喜,“哈哈,我们暖暖长大了”以前暖暖可从来没有给别人买过东西,连他这个爹也没有过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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胡大夫对沈斯砚心疼又喜欢,不过自己女儿却始终不愿意,这让他很头疼。

胡大夫想着这婚事也拖了挺久了,之前女儿嫌沈小子是个村汉子配不上她,现在经此事,是沈小子照顾女儿,方才女儿还给沈小子夹菜,应该是有点改变了。

于是便说道:“暖暖,如今你身子已经好了,你们的亲事什么时候办呀?”

胡暖暖没想到她爹突然提起这事,一下子竟呛到了,“咳咳,咳咳…”不一会,胡暖暖脸色被呛的通红。

胡大夫赶忙给她拍拍背,沈斯砚见她呛得难受,也没多想,倒杯水递给她。

胡暖暖如获救星,赶忙接过水一饮而尽,过了半晌才缓过来。

‘额……我倒是没问题,可沈斯砚下午那态度特怕是不愿意啊!要不给他点时间?’胡暖暖贴心地想着。

于是道:“爹,女儿身子其实也还未大好,要不再缓缓?”

胡大夫着急地道:“可是你已经十八了,在十九之前,再不出嫁就是罪过,要挨板子的”

胡暖暖忘了,这个年代叫古代,和之前的时代不一样,三十岁不嫁人也不愁。

她看了看沈斯砚,又看了看自己爹,“那也要看看沈公子的意思吧,这种事不能强求的,是吧?”

胡大夫心里一个咯噔,确实沈斯砚是他买回来的,可还是应该问问他是否愿意,不能强人所难。

于是对沈斯砚说道:“沈小子,觉得呢?”

沈斯砚也不知胡暖暖是什么意思,但毕竟自己是买回来的,没资格做主。

“但凭胡叔做主。”沈斯砚庄重地对胡大夫行了一礼。

胡暖暖心里一乐,这模样,这姿势,活像个儒雅的书生。还好这是在古代,在现代的话可以当明星了,捡到宝了,哈哈。

胡大夫高兴地连说几声好,乐呵呵地准备婚礼去了。

胡暖暖初来古代对这个世界还一无所知,于是身体大好的她借着筹备婚礼要出去逛逛。

丫鬟走了,胡大夫怕她又出事,于是让沈斯砚跟着她出去。

沈斯砚没想到胡暖暖先是去了书馆,看了几天书。

其实胡暖暖是去恶补了下这个世界的事。

此时是天宇年间,他们属于金盛国子民,除此之外还有银辉国和铜陵国,其他就是些小国家。当然这也代表着三个国家的实力。

而她所在的地方是云秀郡,是金盛国西南地区的一个小郡县,由于地处边陲,来往的商人较多,所以经济还算发达。

大致了解了这个地方,和现世差距太大了。不过好在,这个世界也是人口众多,单身男女也多,她还可以发挥她的超常眼力,自力更生,但这还得从长计议。

胡暖暖终于从史册中出来,看着沈斯砚也在看书,于是问道:“你也识字?”

沈斯砚点头,“跟着村长家儿子学了些。”

其实他不是跟着学的,他是偷学的,那会儿他看着村长家的孩子读书很是羡慕,可是家里条件不好,父母待他也不好,自然是没机会的,于是他有空就去村长家和村长儿子玩,有机会就偷偷跟着学。

好在他聪明,他也发现自己对于学习,很有天赋,所以现在看书也没问题。

胡暖暖也没有怀疑,但对这个人却很是好奇,是个村汉子,却不像村汉子,那长相和气质,就像大户人家的公子,就是这衣服……太破了。

于是胡暖暖带着沈斯砚去了成衣店。

老板是个四十多岁的中年女人,见胡暖暖来,热情地迎了上来,虽然胡暖暖脾气不好,名声不好,可是她阔气呀。

“老板,麻烦你帮我……呃,帮他选两身衣服吧。”尴尬,胡暖暖一时竟不知怎么向别人介绍沈斯砚。

老板看了一眼,了然于心,胡大夫为胡暖暖买了个丈夫的事已是人尽皆知。

看了看胡大夫选的女婿,长得好看,确实不错。于是赶忙去挑了两身素色成衣,一套白色,一套湛蓝色。

胡暖暖看了看觉得不错,于是说道:“你去试试吧。”

沈斯砚看了看,说道:“胡小姐,不必了,我身上的穿着挺好。”

胡暖暖见状觉得很无语,但看他那一本正经的样子又觉得想逗一下他,然后突然凑到他耳边轻轻说道:“你是我未婚夫,这样出去会让我没面子的。”

沈斯砚一下子僵在那里,脸也唰地红了。

胡暖暖见状,噗嗤一声笑了出来,然后推着他往试衣间去了,留下沈斯砚一人在试衣间发愣。

过了片刻,沈斯砚回过神来,胡暖暖凑过来那一刻,他心里有些发慌,甚至有些脸发烫。

最后他还是换上了胡暖暖塞给他的那套白色长衫,老板眼光很不错,衣服穿着很合身,可是他还是不适应。

沈斯砚慢吞吞地走出来,胡暖暖还在看女装,突然看到沈斯砚,她一下子愣住了。

沈斯砚这阵子没干粗活,皮肤变得更好了,也没有之前瘦了,穿上这身白色新衣,就是翩翩公子的模样。

一身白衣,面白如玉,目若繁星,如墨般的长发披散在腰间,或纯洁或魅惑,让人一见就移不开眼。

“哎呀,胡小姐的未婚夫真是俊啊,和胡小姐真是般配。”老板洪亮的声音响起,一下子把发愣的胡暖暖拉了回来。

胡暖暖一脸审视地走到沈斯砚面前,笑嘻嘻地说:“不错嘛,这小脸长得真俊。”说罢还用手指轻挑了下沈斯砚的下巴,羞得沈斯砚耳朵都红了,一双狐狸眼巴巴地望着她。

胡暖暖见状觉得这个未婚夫,还是不禁撩拨,于是丢给老板一锭银子,走了出去,沈斯砚拿着东西跟上去。

老板热情地把两人送走,还多打量了沈斯砚两眼,觉得胡暖暖捡到宝了。

胡暖暖见天色还早也没回家,又去逛了逛,给沈斯砚买了很多东西,还给他买了笔墨纸砚和一些书。

她这些天去书馆也发现沈斯砚很喜欢看书,可能在村里没条件读书吧,所以还是买了些回去,反正多学学以后也用的上。

沈斯砚没想到胡暖暖买的东西都是给他买的,这着实让他有点受宠若惊了,也让他充满疑惑,之前还那么嫌弃自己,现在怎么发生了一百八十度的转变。

又是答应成亲,又是给自己买东西,难道真的变了?总觉得胡暖暖和之前不一样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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