诺贝尔化学奖,毫无疑问落到了我的头上,这是我作为人类科技先锋的嘉奖。
带着我毕生的研究,站上了我梦寐以求的地方。
我也不再是一个没有实验室要的无名之人,变成了带领人类进步的先驱。
整个世界也即将发生天翻地覆的变化。
而林凛和张韬把实验室的资金,全都赔进了集团的违约金里。
连批给实验室的房间和实验室里的器材,也不得以全都卖出去还债。
实验室也毫无意外的迎来了破产,张韬瞬间就从一个优秀青年学者,一下变成了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。
而林凛欠下的债务,也足以让她十辈子都还不完。
张韬在公司破产的那一刻,拿走了林凛所有的钱远走高飞,至于答应林凛的婚礼更是无稽之谈。
而林凛也像人间蒸发了一样,再也没有她的消息。
我带领着我的团队越做越大,在常温超导材料的应用和研发上不断创新,越做越大。
几乎全球每一个国家,都有我们团队指导的工业设施。
也真正让所有的任劳任怨地科技工作者正式走上了台前。
直到那天,又是一个诺贝尔奖的颁奖典礼。
我走出了庆功宴的喧闹,走进了瑞典的雨夜。
雨还是一如既往的寒冷,但穿着大衣总比被淋成落汤鸡温暖的多。
庆功宴的喧闹让本就凄冷的雨夜,带上了一丝诡谲。
我刚要点起一根烟,眼前突然闪过一个熟悉的人影。
那熟悉的身段,还有她独特的走路方式。
我一眼就看了出来那是林凛。
她浑身都是脏污,穿着兜帽,鬼鬼祟祟地跟着一个人。
我叫上了保镖跟上了她。
她将那人逼进了一个小巷子里,传出了声音。
“林凛!
怎么是你!
你怎么到这里来了,救命!”
救命的声音很快就被越来越大的雨水淹没了,只剩下林凛手上沾染了血液的匕首。
我听出了那人的声音,就是张韬。
林凛回头看见了我,想要跑过来抱住我,却被我的保镖拦住了。
雨水冲刷着她的身体,她惊喜地对我大喊:“是我啊,江枫,是我,我是林凛!”
见我没有理她,她举起手看向我。
“我爱你,我真的好爱你江枫,我求你了!”
“我们复合吧,我求求你了!”
林凛的状态有些疯癫,哪怕是保镖拦着她,她也拼命地想拥抱我。
但我毫不在意。
我只是问她:“那你当时把我的识别卡交到张韬手里的时候爱我吗?”
“你命令我去做样品的时候爱我吗?”
“你和张韬在电视节目上卿卿我我的时候爱我吗?”
回答我的只有雨珠洒落地面的声音。
说完,我没有丝毫的留恋带着保镖离开了小巷。
第二天一早,我就收到酒店发来的邮件,让我们最近晚上不要出行,酒店附近的小巷里有两个被杀死的国人。
一男一女。
林凛和张韬永远留在了这个雨夜,而我看向外边刚刚升起太阳。
我的美好生活才刚刚开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