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被警察带回了派出所,他们开始询问我的基本信息,可我根本没有流浪汉之前的记忆,但也不可能告诉他们自己的事情,他们肯定会觉得我是精神病。
老实交代信息,看你挺有逻辑的,怎么会连自己的名字都不知道?
我已经跟他们僵持了两个小时,看了眼时间,现在才不过上午十点,叹口气无奈道:警察叔叔,我真不想给你们添麻烦,我的名字不知道你们能不能搜到,要是在我身上耽误时间,坏人跑掉了怎么办?
搜不搜得到我们自有办法,你想洗清嫌疑,起码要交代自己的基本信息。
我抿抿嘴还是开口了,反正搜不到的话,第二天我也会消失的。
我叫钟俊,是天海市十井街人,我曾有个温柔善良的老婆叫江晓燕,我们结婚七年感情平淡如水,我因下班路上偷看美女出车祸,开始了现在这种奇怪的生活......我将这些天所发生的事全部说了出来,不管他们信不信,我总算找到一个发泄口:就是早上那个男人,肯定是他在背后捣鬼,不然他为什么每一次都是我老婆的丈夫,还故意炫耀给我看,肯定是他!
我讲得情绪有些激动,警察抬手让我平复心情,他们拿着空的茶杯,疲惫地走出审讯室,我跟他们讲了四个小时,他们估计也很困惑吧?
警察再次进来,手里就多了些文件。
钟俊,我们按照你给的身份信息查看了下,基本信息没错,但你老婆不是江晓燕,而是河里那具女尸,这点你为什么要隐瞒?
我没有隐瞒啊,我不是说了我是变成流浪汉的,我昨天还是李言的老公呢!
那你为何见了警察想跑?
真是想畏罪潜逃吗?
不是啊,我只是不想惹麻烦,我就在流浪汉这个身份上待一天,明天我就不是流浪汉了,能避免一些事情当然最好了,况且,还是我提醒路人河里有女尸的。
警察们好像对我十分头疼,他们又让人带我去做了精神鉴定,结果肯定是正常,但他们要我证明自己的经历属实,我连留下的钱都用不了,又该怎么证明呢?
事情陷入了僵局,不过好在警局能给我饭吃,我起码不用去乞讨饿肚子了。
晚上九点,他们又一次通知我,有人作证目击我杀人,我被拘留了。
路过审讯室时,我看到里面的人是早上那个精神病流浪汉。
我转头建议警察带他去做精神鉴定,他脑子才不正常。
显然这种事情警察会做的,我现在也不想管了,在拘留室的床上酝酿睡意。
虽然知道明天不会如我所愿,但我已经知道该做什么了。
缓缓闭上沉重的眼皮,我失去了意识。
可我没想到,再次睁开眼还是拘留室的天花板!